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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新制度

2014年11月13日 15:33 来源于 财新网
青岛西海岸新区取消所有“社会投资类项目”前置审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转变行政审批方式,推动行政管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我们已经一并清理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正在对社会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制度进行大胆改革。”8月7日,黄岛区法制办主任郭树升告诉记者,从即日起,该区取消所有“社会投资类项目”前置审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转变行政审批方式,推动行政管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改革涉及工商、城建、国土、规划、招商、税务等10余个职能部门,力度和理念全国领先。

  工商注册便利化,探索“三证合一”

  在黄岛区行政审批大厅,一年前毕业于滨海学院的大学生姜雯正在办理公司注册手续:“我和几个同学准备办个贸易公司,刚实行的‘注册资本认缴制’给了我们缓冲期,让我们能够把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放在公司的筹备和经营上。”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我区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黄岛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徐本宁说:“能使创业初期的经营者不必为‘注册资本’发愁,理论上‘一元钱也能办公司’。”这是该区在市场主体准入方面,进行的简化程序改革中的一项。

  “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工商登记制度的另一项重要改革,”徐本宁说:“这为经营者节约了经营时间,简化了注册手续,取消了前置审批环节。”实行“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模式,对法律法规虽规定了前置审批事项,但符合工商注册登记基本要件的,即时颁发工商营业执照,确认其主体资格。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进行装修等前期准备工作以及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如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餐饮企业等,则应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资格许可。

  “在简化登记制度的同时,我们还允许‘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两个以上有直接或间接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登记住所外、本行政区域内设立其他经营场所的,实行备案管理,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这也为企业提供了极大方便。”徐本宁介绍:“工商登记环节还要实施‘一口式’运行,即在行政许可服务管理中心设立统一的收件窗口,把工商登记、印章刻制、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登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等事项,按照承诺件(即办件除外)性质纳入收发件系统运行,限时办结,相关批复、证照统一送达。下步还将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最大限度的为企业提供方便。”

  实行许可证“备案制”,简化项目建设程序

  近日,青岛瑞源建业建筑工程公司的王俊友经理来到黄岛区建筑业招投标管理处办理招投标业务:“以往需要近一个月才能完成的手续,现在当场就能办了,时间就是效益,这给我们企业带来了很大利好,我们可以利用节约的宝贵时间,多揽工程,多创利润。”

  让瑞源公司等项目建设企业受益的,是该区在项目建设审批程序方面的改革。“以往从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公示到发布中标通知书,需要20天—30天的时间。”招投标管理处工作人员王立红说:“现在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实行备案制,改变通过招标程序确定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方式,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阶段实行‘备案管理’,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符合要求的企业,即时就能办理许可证,为企业节约了时间和资金成本。”

  据悉,除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实行“备案制”外,该区在简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方面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用地中标即可启动规划核准,规划许可实行核准制,提前做好项目建设相关审批工作,实行限时严格验收等,最大限度的为企业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日志式”管理实现“宽进严管”,改革力度全国领先

  “取消‘前置审批’是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黄岛区法制办主任郭树升说。该区在全市首先将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从行政许可中心剥离出来,成立“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专门从事这项业务,淡化“许可”的概念,加强“服务”的职能。

  郭树升介绍:“我们正在建立全国领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管理‘限批清单’,以及很多地区都在做的‘权力清单’。前两张清单根据国家级立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对地区和部门的很多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封存;‘权力清单’承接的省级、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都要依法公开目录、依据、申报条件和权力运行流程,凡未列入的一律不得实施。‘三张清单’可以最大限度的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审批事项预计达总数的50%左右,这在全国也是屈指可数的。”

  在放宽准入、简化流程的同时,如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使之遵规守信、有序运行呢?

  郭树升说:“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边试边改,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取消‘前置审批’也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推动行政管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行政审批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日志式’管理来实现‘宽进严管’。”

  据了解,该区将建立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制度,在确定市场主体资格时,告知其应承担的相应义务,如食品企业要取得卫生许可等。同时,建立相应的市场监管机制:通过职能部门统一的办公网络,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卫生、消防、食药监、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要对各自监管的市场主体进行“认领”,强化日常监管和过程监管,随时监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

  由工商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建立“企业信用监管”制度,通过企业信用监管平台,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及时收集、梳理、使用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将重大失信行为企业和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供应土地、进出口、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失信惩戒机制。

  “‘告知承诺书’制度、‘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共同构成了新区社会投资类项目‘宽进严管’的‘日志式’管理体系。”郭树升说:“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可以解决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不断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此次取消所有“社会投资类项目”前置审批的重大改革,是黄岛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的积极探索。该区正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成本最低、办事流程最简、工作效率最高、体制机制最活、服务水平最优、发展速度最快的区域之一,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不断释放国家级新区应有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