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方舟

学者建议中国应成立儿童福利局

2013年10月28日 11:04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杨佳秋)财新记者获悉,民政部筹备两年多的《儿童福利条例》草案现已完成。一直参与起草工作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军向财新记者透露,条例主要是对目前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中的漏洞进行修补。

  童小军认为,要完善整个儿童福利制度,更需要把关注点由以政府为中心的福利行政转向以儿童为中心的福利服务,由此作出更为系统的制度调整。

  近年来,国家曾就孤儿、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陆续推进了相关政策。2009 年,民政部先后下发《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制定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首次确定了全国统一的孤儿养育标准。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要求各地政府部门对流浪儿童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今年初,教育部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等级制度。除此之外,政府还推行了一系列专项行动。

  这些政策和行动大多针对不同类别的儿童进行了数据统计、拨款和机构建设,但对后续的跟踪、服务机制却鲜有提及。

  “目前对于儿童福利的规范和标准,我们是缺失的。”童小军认为,目前对于儿童福利制度的建设,更重要的是从福利行政转型为福利服务,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综合服务机制。

  童小军首先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儿童福利局。

  目前,中国的儿童福利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个行政部门,其中与儿童福利相关的工作主要由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儿童处管理;与儿童的义务教育相关的工作由教育部主要管理;与儿童户籍管理相关的工作由公安部主要管理。她认为这样的安排导致儿童福利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并没有综合性。

  美国等西方国家则不然。在美国,除去一整套完善的儿童保护法律,美国的儿童保护工作由多个层级的机构组成,处于最上层的机构便是联邦政府的儿童与家庭局。童小军说,设立儿童福利局能够把现有的分条块的儿童信息统合起来进行综合管理,统一进行行政保护和服务。她认为,即便我们不完全按照欧美国家的方式,也应当根据我国具体国情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其次,与高层管理机构相对应,童小军认为在儿童所在家庭的社区应当有针对儿童福利和保护的服务机构,从社区开始建立最基层的儿童福利机构,并在机构中配备具备专业知识的儿童工作者。

  除了服务机构的改善,童小军还认为完善目前的儿童福利制度需要建立一个综合预防机制,她说,欧美发达国家都已经有这样一套完善的系统,从所有儿童的出生开始建立档案记录去跟踪和监测,一旦出现问题就能够及时进行救助、补贴和干预。“你不能等孩子都出问题了,再去管,再去后悔,再去考虑就这个问题我该怎么解决,那已经来不及了。”

  管理与服务的改进是硬性条件,而软性的社会理念亟待改变。近日,针对儿童安全的事故频发,且涉及到孤儿、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各类弱势儿童群体。童小军说,事故的发生并不仅意味着民政部门工作不到位,相反,民政部门已经做了许多工作,是由于整个社会对于儿童群体的观念并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才导致了这些悲剧。

  “我们现在还认为儿童的事是家里的事,家里实在没人管了才让国家来管。但儿童应当是作为一个权力主体的独立群体。” 童小军认为,目前需要尽快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去界定清楚国家的职责,同时提高服务群体的专业化程度。“此次的条例只是把目前工作中的漏洞进行了更多的修补,最终解决问题还是应当依靠立法。”童小军说。

  据财新记者了解,此次的儿童福利条例起草工作在最初启动时原意是考虑立法,在推进过程中因为一些矛盾和问题最终形成了现在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