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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难愈

大病难愈

2012年10月20日 18:42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1.73亿国人面临“灾难性医疗支出”,大病正成为中国医保制度最大缺憾

  4月1日,陕西安康的24岁女孩贺瑾孤独地去世。她一个月前查出罹患晚期肝癌,男友留下1000元不辞而别,亲生父母也不再露面。在最后的日子里,被抛弃的女孩接受了医院提供的基本人道救治。

  贺瑾的遭遇很极端,但远非个案。

  2012年3月18日,曾在网上发表临终日记、打工自救的24岁女孩黄妮超撒手人寰。因为家贫,早在14岁便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黄妮超始终未能彻底治疗。她2007年考入大学后,依靠打工筹措学费、生活费和治疗费,“越是努力奋斗赚钱,病情越是加剧,病情越严重看病的花费就越多,而花费越多导致家里越穷,越穷就激发自己能努力地打工赚钱,最后形成恶性循环”。黄妮超临终日记里的话引起媒体关注,网友发起黄妮超救助基金,才募得了20多万元善款。无奈治疗良机早已错过。

  广东11岁白血病女孩小碧心无疑是幸运儿。她的发型师爸爸坚持用自己的手艺换取医疗费。2012年2月,媒体为其发起“爱从头开始,十万火急救碧心”的义务剪发活动,明星姚晨等纷纷加入,医疗费用很快筹齐。但就在义剪活动现场,一位50岁左右男子放声痛哭,称其女儿也患上重病,未得关注,已在三个月前离世。

  大病重病患者层出不穷的悲剧不断涌入公众视野,虽然各方面提高患者支付能力的努力从未松懈过。

  201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推开,标志着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至此,不同类别的人群各有就医支付保障:城镇劳动者职工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待遇、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待遇、农村居民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称新农合)来保障,三套制度参保人数达到13亿人;同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则享受公费医疗。

  除此之外,由民政部主管的医疗救助制度还资助贫困群体参保,并部分分担其报销外的自付费用。据不完全统计,自2009年至2011年,各级财政为上述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投入已达7326亿元,为何仍难为大病患者雪中送炭?

  中国现行医保体系注重基本医疗保障,而大病费用主要由家庭和个人承担。政府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外的救助资源微薄、覆盖面狭窄,远远不足以弥合病困群体的资金缺口。在“未富先老”“未富先病”的阴影下,中国人慢性病、重病发病率连连走高,大病风险已非单个家庭所能抵御。

  大病,正成为当前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最大的缺憾。

  新的保障政策在酝酿中。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下发。一套多元化的大病保障方案第一次完整呈现。这套方案着力提高基本保险封顶线,增加大病补偿试点病种,加筑大病保险层级,同时加大医疗救助投入力度,力图丰富保障网络的层次。方向不可谓不明晰,然而,通向“大病有所医”的道路远比想象中更为艰辛。

  大国大病

  2011年1.73亿中国人面临灾难性医疗支出。对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大力投入,遗漏了大病风险,弱势群体的处境近年更相对恶化

  “膀胱外翻尿道下裂,缺口7万”“粒细胞肉瘤,阶段预算8万元”⋯⋯ 王昱是民间救助机构“天使妈妈”基金的工作人员,每天主要工作便是将这些求助信息发布在相关论坛、QQ群和微博上。

  “天使妈妈” 成立于2005年,专注于病童救助。2011年“天使妈妈”开通全国第一条儿童医疗救助热线9958,谐音为“救救我吧”,仅十个多月,就有2万个电话打了进来:“救救我吧!”

  打进热线的父母几近绝望,“重度白血病、重度脑瘫、重度地中海贫血⋯⋯”远不是每一个拨通热线的家庭都能得到救助。由于资源有限,“天使妈妈”不得不放弃三类孩子:患恶性肿瘤、长期慢性大病,及需要器官移植的孩子。更专业地说,“天使妈妈”只救助预后较好的孩子——即通过治疗、干预,病情能向好或痊愈的患儿。王昱说,每天接到的求助电话中,大概只有20%符合救助条件。

  如此众多的大病儿童不得不向社会求助,据王昱分析,主要原因即在于当前三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大病患者保障有限,一旦婴幼儿罹患大病,许多家庭往往陷入困境。

  “天使妈妈”基金发起人之一邱莉莉介绍,“天使妈妈”实际救助的大病儿童,到目前为止涉及42个病种。

  何为“大病”?中国医疗保障政策对此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和统计。在商业保险领域,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曾共同对“重大疾病”定义,纳入疾病25类。其中,符合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以及终末期肾病六大类重大疾病定义的患者,商业保险必须将其纳入保障范畴。

  这类疾病治愈周期长、难度大,治疗费用高,对患者和家庭的生活影响大。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调查显示,慢性大病患者仅一次住院的费用,是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一半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的1.5倍以上。北京世纪坛医院医生夏扬长期从事大病救助志愿工作。他强调,即使是商业保险确定的大病,也无法涵盖所有临床大病。一些常见病也有可能叠加感染、并发症等多种因素,最终产生巨额医疗费用。

  对于大病,国际上有另外一种衡量标准,即灾难性医疗支出,其标准是一个家庭的医疗支出占家庭可支付能力的比重等于或超过40%。这意味着一个即便有较稳定的收入、有相当积蓄的家庭,也将因大病而陷入困境。

  国际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今年3月刊发了一篇《2003-2011年中国卫生服务可及性及经济保护变化分析:断面研究》(下称《断面研究》)显示,2011中国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发生比例为12.9%,即1.73亿中国人因大病陷入困境。该结论的得出乃是根据三个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官方调研数据所测算,分别为2003年、2008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NHSS)数据及2011年医疗卫生改革阶段性评估调查数据。

  错位之处在于,绝大多数大病患者已经被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中,但这一体系对于此类大病开支的分担十分有限。

  从制度设计看,三套制度对于所有疾病的医疗开支均设有封顶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新农合最低,刚刚从3万元提至5万元。但绝大多数大病的费用,都远在封顶线以上。这导致大病的风险事实上是由个人承担。

  封顶线内的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内的项目和药物方可报销,目前的报销比例普遍在60%-70%。一些针对重症疾病的特效药、进口药不在基本药物目录之内,绝大多数的大病报销比例,因此远达不到政策上限。

  即便大病所用药都在报销范围内,患者实际可获得的报销比例也很有限。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刘国恩教授告诉财新记者,根据他的调研结果,新农合现在的实际报销比例不过40%-50%,远没有达到官方所说的70%。这主要是因为实际使用的药物,并不在报销范围内。而一些重症疾病,对药物目录外的进口特效药依赖更大,自费负担更重。

  由于中国的医疗资源分布极不平衡,除了一线城市,几乎所有的大病治疗,都是“异地治疗”。而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普遍在市县一级,异地就诊不仅需要病人预先垫付治疗费用,报销额度也会调低。若未按异地就诊程序办理相应手续,报销比例则更低,尤其是新农合,异地就诊报销比例普遍不超过30%。

  多家从事医疗救助的机构负责人都向财新记者表示,从他们所接触的案例来看,只有极少大病患者实际报销额度超过了10%。

  对于大病风险,制度内还有一重保障。从2003年开始,城乡逐步推开医疗救助制度。一是资助贫困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对于贫困群体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之外的自付费用,进行二次救助。目前这还是杯水车薪。2011年,全国的每人次平均住院救助水平不过1783元,救助资金支出总额不过186.6亿元。

  “由于医疗救助资金相对不足,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普遍较低,中西部地区很多地方都没有超过1万元。”2012年3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坦言,“这对于动辄几万、几十万的大病费用而言,差距很大,致使包括儿童大病在内的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问题未能得到普遍解决。”

  根据卫生部2008年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中国有五分之一的病例经医生诊断需住院而未住院,其中70%是因为经济困难;住院者中,还有36.8%的病人自行要求出院,其中一半以上都是因为经济困难或花费太多。

  大病造成的困境还在深化。2003年,中国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发生比例为12.2%,2011年的数据为12.9%。八年间,最高收入组和最低收入组之间诸多医疗卫生指标的差距都不断缩小,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的差距却是在扩大——最低收入组的发生率几乎是最高收入组的两倍。

  换句话说,对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以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大力投入,在基本保障上成效斐然,但遗漏了公众的大病风险,弱势群体的处境更相对恶化。

  向大病倾斜

  多层保障加救助制度的框架已现

  国务院4月18日《通知》宣布了一项引人注目的规定: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一次性将8类大病全面纳入大病保障,另有12类大病则先行纳入保障和救助的地方试点,再逐步推开。

  一位参与方案制定的官员告诉财新记者,这一安排由卫生部力推。支持者甚至认为大病保障可以探讨“上不封顶”的可能性。

  卫生部测算,重大疾病保障制度的推广,大约可覆盖1000万个家庭,大概3000万到4000万人口受惠。“对于缓解农村居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

  纳入保障的8类大病是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的则是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

  不过,财新记者了解到,这些大病保障目前仅能在卫生部主管的新农合和民政部主管的医疗救助制度当中实现或试点。具体做法乃是尝试按病种付费,进一步提高报销额度,对特定病种根据经验值规定治疗费用限额,限额内由新农合报销70%,自费部分则由民政部门的救助资金承担一定比例。在北京,个人自费部分的救助比例目前已达70%。

  这项计划始于2009年,当时新农合将儿童两病——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纳入大病保障试点,动因系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干预下,对无钱治病随家人返乡的白血病儿童李瑞的救助。

  儿童两病试点已在2011年底前在全国推开,由新农合报销70%,再由大病救助基金视情况给予20%的补偿,加起来可达到90%甚至更高的补偿。同时,有13个省全面试点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等病种,浙江、广东、广西、海南、四川、山西六省份在部分县、市试点新增病种。2011年底,全国共有22.5万人享受这类政策。

  其实,在此之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有大病补偿制度。与卫生部门按病种付费进行补偿的思路不同,人社部门主要是将一些长期在门诊治疗的特殊大病纳入报销范围,视作住院予以报销。但各地从基金平衡出发,强调严格审批、从严控费,对病种的扩面非常谨慎。如2010年9月,北京市将血友病纳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中,而这样的待遇,是北京血友病人连续五年不断上访才换来的。

  相比人社部门的谨慎,卫生部此次一口气推开20个病种,显得颇为积极。与增加可获保障的大病病种同步,《通知》还要求扩大资助困难人群参保,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对各类疾病的支付封顶线。近几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稳定在95%;每年可报销的金额上限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

  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向大病倾斜,《通知》提出要为民众建立第二层保障: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司长杨青曾介绍,当前一些地区已有试点,比如西藏,每个账户人均拿出了10元钱买重大疾病的商业保险。

  补充保险之外,《通知》还明确要鼓励发展商业保险,责成发改委、保监会、财政部三部门制定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

  如果多层保险仍然无法分担大病费用,最后则还要通过医疗救助制度来补漏。《通知》要求加大救助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对救助对象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而此前,民政部等四部委也在2012年3月出台《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与大病补偿政策相呼应,要求各地建立相应起病种的救助制度。对于贫困患者的自付费用,在原有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增加报销额度和上限。

  对于无费用负担能力和无主病人发生的应急医疗救治费用,《通知》要求应尝试由政府出资、社会捐赠形成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来解决。

  “盘子是有限的”

  不少业内人士担心,此次推开20个病种,不过是开出一张空头支票

  理想很丰满,但钱从哪里来?

  不少业内人士担心,此次推开20个病种,不过是开出一张空头支票。一位财政部官员私下向财新记者表示,事实上并不是卫生部增设的病种就一定可以按规定报销,“毕竟盘子是有限的”。

  据财新记者采访,对卫生部在新农合中添加的特殊大病保障,财政部并未增加补贴。到目前为止,上述大病报销目录的增补和试点需要由新农合现有筹资体系来支付。同样,对于民政部所主管的医疗救助基金,2012年的预算金额114.83亿元——这正是2011年中央财政在医疗救助上的实际支出,未有增加。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秘书长熊先军介绍,这主要是因为国务院《通知》刚刚部署和提出了要求,各个部门具体的政策还未出台,还有许多政策和管理上的准备工作要做。多位接受采访的学者表示,依靠增加费率或税收来提高保障水平的空间并不大,现有医疗保障支付体系的承受力面临挑战。

  对于大病治疗费用及缺口,当前无论政府部门还是民间机构,都没有精确的计算和调查。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学者锁凌燕认为,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疾病发病呈现出“普高级化”,慢性病等大病发病率和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接近,治疗成本高昂。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孔灵芝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介绍,在目前导致死亡的原因中,85%都归于包括癌症、糖尿病、精神病、心脏病和呼吸道疾病在内的慢性病。慢性病在中国总的医疗负担中占了69%。

  据泰康人寿的数据,列入商业保险重疾范围的疾病,平均医疗费用16.6万元。中国平安的测算显示,恶性肿瘤治疗费用在10万-30万元,急性心肌梗塞平均在10万元,慢性肾衰竭每次洗肾费用为400元,换肾则需15万-30万元。

  这些大病的治疗费用,随着整体医疗费用的膨胀、进口设备和药物的引进普及,仍在不断攀升。如急性白血病,根据卫生部数据,仅仅两年间,出院者人均住院医疗费用就上涨了45%。

  此次卫生部主导的大病保障试点,对于每一个病种,卫生部方面都有详细的临床路径说明和参考费用测算。但由于新农合的统筹层次事实上在市县一级,中央亦无专项补贴,各地事实上是根据现有基金的规模、本地的发病概率以及医院的治疗方案,来倒推对每个病种的保障水平,各地的实际保障水平差距非常大。

  在湖北,三级医院乳腺癌的限额为1万元,放疗、化疗费用不在保障范围内;在云南,保障范围包括乳腺癌手术,术前或术后一次化疗,限额为2.3万元/次。各地各个病种实际的报销比例,除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均未达到70%。

  一位社保专家指出,如果未经过可靠测算就调高特殊病种的报销待遇,不切实际。“医保原则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能把医保当福利,超支就让财政埋单,长此以往,财政也不可持续。”

  对于医学界而言,特殊病种的救治费用获得医保承诺是医患双方的双赢之选,但限于资金规模,并不总能如愿。此前哈尔滨刺医事件中,少年李梦南患强直性脊柱炎,需长期自费服用进口特效药“类克”,但该药每年开销在10万元左右。业内人士曾呼吁将“类克”纳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最终并未获批——如果进入目录,仅此一项,每年将花掉医保资金8000万元(参见本刊2012年第13期封面报道“刺医”)。

  新农合率先试点的儿童两病大病保障也面临同样难题。被选入大病补偿政策内的白血病,其实仅有两类(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占到各类儿童白血病总数的75%-80%,治疗手段较成熟,临床治愈率能达到80%,基本费用可控制在8万元左右。

  “换句话说,政府现在要治的都是简单的。”长期从事儿童救助的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负责人张雯感叹,“真正的大病还是没有保障。”

  在实践中发生的费用,往往远高出卫生部门的限定额度。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患者服务部部长杨雅介绍,他们接触的急性白血病儿童的治疗费用,在北京的普遍20万元以上,乃是卫生部限价的一倍多。尽管卫生部有标准的临床路径,但各个医院针对病情各异的孩子采取的治疗方案、用药方案不尽相同。此外,白血病儿童一旦感染,治疗费用极速增加。方案中的理想治疗方案并不现实,费用根本“限不住”。

  人社部门对于增加大病报销病种相对保守,事实上与其多年来的控费经验有关。以北京为例,为了控费,北京市对非本地户籍的参保者申请门诊特殊大病待遇增加“特殊审批通道”,且外地人罕有申请成功的案例。这一做法,经网友在微博披露后,引发轩然大波。

  北京市人社局副巡视员张大发曾对新华社表示,北京每年门诊方面费用增长幅度超过了20%。其中,慢性大病支出花费增长最快、数额最多。北京市医保的收支平衡度近年来已达到极限状态,“要想依靠医保完全解决大病费用问题,肯定撑不住”。

  公平性争议

  保小病、保中病、保大病,新增医疗资源向哪方倾斜?

  大病诊疗需求不断上升,现有医保资源捉襟见肘。

  2009年至2011年,各级财政共安排医疗保障补助资金7326亿元,年均增长30.17%。三年间中央财政还安排了补助资金321亿元。然而,其中可用于大病的仍相当有限。

  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事实上选择保中病。起付线设置将其下的小病及能在门诊解决的普通疾病剔除,由参保人自行负担;而封顶线以上的大病,大部分费用也是参保人承受。

  出于对基金承受力和公平性的担忧,卫生部向大病倾斜的努力,并未在政府各部门赢得广泛支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政部官员表示,纳入少数病种,给予更优惠报销待遇,对其他患者并不公平,“设立特殊病种进行大病救助,这是变相突破报销封顶线,而同样患病花费20万元的患者,如所患病种是大病救助范畴,就成了‘幸运儿’”。公平的做法是“对所有病种一视同仁,重大疾病患者一律按医保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这无疑将超出医保基金的承受极限,更无法在政府部门内部达成共识。

  从一开始,中国医疗保险制度就遭遇资源短缺和公平分配矛盾下的两难选择。目前大多数国家医疗保险机制更倾向于保大病。通常是设立起付线,起付线以下的常见病、普通疾病的医疗费用由家庭、个人承担,超过起付线的大病开销由保险分担。

  熊先军介绍,医疗保险制度的本意,就是要分担民众难以承担的经济风险,保障的范围是个逐步扩大的过程,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只能根据当时具体的筹资水平,尽可能多的满足最迫切的医疗需求。就像一个家长有三个孩子,一个得了恶性肿瘤,需要100万元救治,另外两个孩子得了阑尾炎,每人5000元就足够。“而这时你只有1万元,自然会选择先救两个得阑尾炎的孩子。”受现实资源情况所限,目前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让人误解为是“保中病”。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俞卫介绍,基本医疗保险,尤其是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均依靠财政补贴。贫困地区的财政压力尤其巨大,保障程度有限,如要保大病,财政能力难以支持;与此同时,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仍在扩面阶段,如果把大病风险的分担放在首位,门诊、普通小病都不保,那么可能80%的人都享受不到报销待遇,更没有人愿意参保。更何况,面对有限的公共资源,不同群体的需求并不一样。大病群体需求急迫,资源消耗大,但受益人数少;普通小病资源的需求相对较小,且群体范围广。于是有限资源只能平衡使用,大病患者得不到有效保障。

  保小病还是保大病的争议,贯穿了医疗保险制度的设计和调整的全程,也体现在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上。医保目录对“基本”的定义非常谨慎。入列药品,多是受益面较广的常用药,极少针对大病的特效药、进口药。 例如针对慢性骨髓白血病的特效药“格列卫”,每月费用高达2.4万元,如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将至少增加每年4亿元支出。尽管是白血病人的保命药,基本医疗保险无力为之埋单。

  熊先军则认为,使有限的钱让尽可能多地解决经济负担大的患者的保障问题,不应对“小病”和“大病”人为地一刀切。如果对一些贫困群体的小病没保障,也可能导致患者未能及时就医,最后拖成费用较高的疾病。

  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是业内共识,但是,未来新增资源分配面临多个选择。

  一是继续提高对中病的保障,在当前政策范围内,继续提高报销额度;二是侧重对大病的保障,包括提高报销封顶线,将更多针对大病的特殊药物纳入医保目录;三是将资源投入到保小病,降低起付线,提高门诊统筹水平。

  不同利益群体有不同的选择。当前,并没有一个让各方参与、充分讨论的公共平台。基本医保资源的投放,多是医药商、医院与政府的博弈。

  在这个方面,强调社会自治、互助共济的德国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经验可借鉴。

  熊先军介绍,德国有依法设立的六大全国性保险机构,旗下有300多个分布在各地的结算中心。各医疗保险机构由参保人代表和雇主代表组成董事会,对重大事宜进行决策,对执行层进行监管。各保险机构在联邦层面建立联邦医疗保险协会,与联邦医师协会、医院协会等供方利益组织就费用支出预算等问题进行谈判,形成了在法律框架下的社会自我管理的医疗保险管理体系。

  病种竞逐

  有限的公共资金究竟向哪一类群体投放,归根到底是社会认同问题,需要全社会参与的公共讨论

  医疗需求与资源瓶颈矛盾最为尖锐的环节,是病种选择。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关于病种的甄选,政府部门邀请专家反复论证、排序来决定。甄别的原则,是影响重大,有治疗办法且效果较好,花费可控。

  结果不可能皆大欢喜。“无论选哪一种,对其他病种的病人都是不公平的。”原小天使基金负责人李塬说。

  卫生部2011年年中部署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详述了优先几个病种的原因。

  ——乳腺癌和宫颈癌列入,源于“党和政府”的关注,“让广大农村妇女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到实惠”。

  ——重性精神病列入,是因为一些地方出现重性精神病患者引发的恶性案件,“引起一定程度的群众心理恐慌,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终末期肾病列入,与媒体曾披露的终末期肾病患者自购透析机治疗的事件有关。

  ——耐多药结核病列入,因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列为全球27个耐多药肺结核高负担国家之一。

  正如农村卫生管理司负责人所说,严格按照科学标准进行筛选的机制,现在还没有。卫生部正与民政部等部委研究,准备做一个疾病库,对需要救助的病种进行排序,随着实际财政投入、支付能力的提高,慢慢扩大救助范围。

  在华中科技大学基本医疗保障中心教授姚岚看来,救助资源有限,政府当前不可能救助所有大额医疗的疾病,需要结合人群、医疗技术、预后效果,对救助群体进行一定的筛选。“如果为了1%的病人,结果耗费了40%-50%的资源,反而会带来新的不公平。”

  所谓的不治之症,公共资源究竟要投入到什么程度?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公共资金究竟向哪一类群体投放,归根到底是个社会认同问题。

  “问题是,这个问题要严肃地提出来,展开全社会的公开讨论。”俞卫说,如果能有这样的公共讨论空间,人们不会对绝症病人弃之不管,也会在临终关怀等方面安排一定的救助资金。当下人们也许倾向于优先救助孩子,但绝不会完全放任病重的老人。“资源应该怎么分配,不同的社会有不同选择。”

  一个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难题,不妨让全社会共同参与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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