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监管需全方位跟上核电大发展
此次国务院宣布暂停审批新项目。这样的降温或者说淬火,对于中国核电业的长久健康发展来说,不是坏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广核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中国上马的项目太多了,“而且都是5年、10年达到什么目标”。
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陈炳德在接受《中国核工业》杂志采访时也坦言,目前中国核电在建或拟建的机组中,承担设备制造的厂商既有国内设备厂,也有国外设备厂,还有众多分布于国内外的其他核电设备供应商。从总体上看,各设备制造厂的生产经验、装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一些设备制造厂超负荷运行,设备质量存在一定隐患。
他警告说,纵观历史,重大核安全事故负面影响非常巨大,对核工业界的影响甚至是灾难性。核电发展特别要重视对核电设备生产和安装建造过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管。
大量新项目上马对监管能力也是严峻考验。
以美国为例,核管会目前拥有3981名员工,负责对104台核电机组的监管;平均到每个机组,接近40人。
环保部核安全司核电二处处长郝晓峰对财新记者表示,由于中国现在核电上的规模比较大,环境中心已经从100多人增加到600多人,现场监督站也从100多人增加到300多人。
为适应中国核电发展需要,确保核安全监管的有效性,中编办已经于2010年3月核准核安全监管系统扩编至1000人,并加大了核安全能力体系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
但是,人才方面的瓶颈仍然突出。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总工程师柴国旱告诉财新记者,目前中国的核安全监管队伍人数仍然偏少,监管范围宽,技术装备相对落后,人员待遇低,留人才难,招合适人才更难。
实际上,核电监管绝对是个技术活。美国核管会和航天局、中情局一样,可以高比率地配备高级人才。美国政府部门技术人员一般分为十五级,该机构中十五级的技术人员占到了半数。
此外,迄今为止,中国核安全法规体系还缺少上位基本法,即《国家原子能法》。同时,核安全法规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导则和技术标准规范等层面还需要跟上法规的进步。
在距离大亚湾核电站不足三公里的鹏城社区,虽然居委会表示,核事故演练要求除了行动不便的老人,村民都要参加。但乌冲村一名村民告诉财新记者,全村200多名村民,还有1000多流动人口,去年参加演练的却只有十多人。当地的外来工,几乎都被排除在核辐射防范宣传之外。而在整个鹏城社区,估计流动人口超过5000人,几乎相当于常住人口的3倍。
“我觉得社区应该有一个警报钟或者广播,有事的话可以马上告诉村民。这位村民补充说。
去年5月,大亚湾核电站曾发生不列入评级的微小泄漏事件。村民们还是从美国的华侨那里率先知道的消息,主动打电话去询问居委会,然后核电站才做出解释的。有时候,这个流程要走三四天的时间。
财新记者曾致电中广核,希望了解其与周边社区的信息沟通情况。但截至发稿时,对方并没有回复这方面的内容。
我无疑认为,日本可能在地震防御领域积极帮助中国,而中国可能从日本的经验学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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